
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用于证明出口的植物符合进口国的植物检疫规例,是在进出口贸易中经常用到的证明文件、出口商品交货结汇和进口商品结算索赔的有效凭证;法定检验商品的证书,还是进出口商品报关、输出输入的合法凭证。商检机构签发的放行单和在报关单上加盖的放行章有与商检证书同等通关效力。
审批名录
(一)活动物(动植物监管处)
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蟹、贝、鱼、蚕、蜂等)、胚胎、精液、受精卵、种蛋及其他动物遗传物质
(二)食用性动物产品(食品监管处)
肉类及其制品(含动物脏器)、动物水产品、鲜蛋、鲜奶
(三)非食用性动物产品(动植物监管处)
原毛(包括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明胶、蚕茧、动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鱼粉、肉粉、骨粉、肉骨粉、油脂、血粉、血液等,含有动物成份的有机肥料
(四)生物制品(动植物监管处)
含动物成分的生物制品
(五)特许审批(动植物监管处)
动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动植物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物及其产品
动物尸体
(六)过境动物(动植物监管处)
申请《进境动...
More